【交通标志牌安装规范】房地产广告竟打到了交通标志牌上!肇庆交警勒令其撤除
据肇庆交警部门今天通报,近日警方查处了一起在交通标志牌上私设广告牌的行为。
1月2日,肇庆市交警支队科技设施科民警在日常的道路设施巡查维护中,发现城区肇庆大道、星湖大道、砚都大道、石牌路等多条道路的交通标志立杆的横臂上,悬挂着“泰禾肇庆院子”的非道路交通标志牌。
这些广告牌有的安装在交通标志立杆的横臂处,有的私设在交通监控立杆上,还有的与导向车道标志牌紧紧贴在一起,不仅让人眼花缭乱,还极易让过往司机分心,影响正常驾驶,引发交通事故。
1月7日,交警支队约谈擅自将广告牌私设在交通设施上的广州升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其承认了受肇庆本地一房地产公司聘请进行广告营销,在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端州区、鼎湖区及高要区主要道路交通标志牌上安装广告牌的违法行为。
民警随即勒令其当天下午将所有违法广告牌撤除,恢复正常,并保证今后不再擅自占用道路交通设施。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