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2个亿,太原二青会城市景观照明亮化美化(一期)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青会城市景观照明亮化美化(一期)工程已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字【2018】3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二青会城市景观照明亮化美化(一期)工程建设范围:五一路-并州路、新建路-平阳路、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龙城大街、长风街-长风西街、迎泽大街-迎泽西大街、府东府西街-漪汾街两侧楼体建筑及人行天桥(含匝道桥)16座;长风桥、柴村桥2座;南站高架引桥、机场高架引桥2座;南站全互通立交桥1座。本项目施工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三标段:新建路-平阳路及人行天桥1座、五一路和并州路及人行天桥1座、南站高架引桥、南站全互通立交桥;投资额约2.0462亿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中含有可承担照明工程设计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的内容)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执行合同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招标。
来源 太原招投标网